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5月6日上午,当马桥镇田楼村西组农民田孝德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聂平手中接过2万元执行款时,禁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2005年6月30日,田孝德的儿子田永继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行驶在马牧乡境内时,撞到了李某违章停放在路边的农用四轮车上,田永继当场死亡。事后,田孝德及其家人到市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需赔偿各项费用2万余元。然而,在法院进行执行程序中,由于李某长期外出,其下落不明,一直无法执行。
田永继身亡后,上有年迈的老人,下有上学的孩子,其家人的生活也陷入了困境,其爱人江正霞带着两个孩子过着艰难的日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给予他们家庭帮助和照顾,并多方查找李某的下落,想方设法解决问题。2010年4月,经过法官不辞辛苦地深入走访和细致调查,终于寻找到了李某的下落,并于4月13日将其司法拘留。然而,由于李某家庭经济困难,2万余元判决款无法执行。
4月28日,当事人江正霞因病急于手术,而家里又没有现金,非常着急。市法院执行局法官得知此情后,大家筹集了6000元现金,先送到江正霞家中,以解燃眉之急。之后,法官经过于被执行人李某的亲戚、村里干部等多方联系,最后终于拿到了2万元执行款。
5月6日上午,执行局局长聂平等法官买来食品,一路颠簸来到马桥镇田楼村,看望安抚了田孝德,并把2万元执行款送到了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