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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法枫景丨一咬两年怨,一调当日清!

发布时间:2025-07-14 17:15:00


芒山法庭近日成功调解并当场履行完毕一起因打架斗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持续近两年的伤痛与困扰,更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彰显了基层调解的温度与速度。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17日晚,在砀山县某KTV门口,被告因结账问题与他人发生激烈争执并撕扯。原告徐某某见状上前拉架,试图平息冲突。然而在混乱中,徐某某不幸被被告咬伤右耳及右手。虽经初步治疗,其右耳仍留下明显缺损,需后续手术整形修复。双方就后续治疗及整形费用多次协商未果,矛盾始终未能化解。

调解过程

2025年4月8日,徐某某将对方诉至永城市人民法院芒山法庭。案件于4月23日开庭审理,徐某某当庭提出了伤情及修复费用的鉴定申请。承办法官崔丹丹深入剖析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相对清楚,但伤情涉及后续修复,赔偿金额认定复杂,通过调解彻底化解矛盾、避免诉累、修复关系是最佳路径。

为此,法官在庭后及鉴定程序推进期间,多次组织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明确指出其侵权责任及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范围;另一方面,也耐心倾听原告的实际困难与合理诉求,引导其理性评估后续治疗的实际成本与诉讼风险。

调解结果

经过不懈努力的沟通与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显著缓和。7月9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摒弃前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整形修复费及鉴定费共计43700元。更令人欣慰的是,协议签署后,被告当场将协议确定的赔偿款项如数交付给原告徐某某,纠纷得以彻底、即时了结。

该案的圆满解决,是芒山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定分止争、促进和谐核心作用的生动体现。承办法官表示:对于此类因偶发冲突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我们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我们的目标不仅是依法裁判,更是要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推动赔偿义务的实质履行,让受害者权益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救济。此案的当庭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芒山法庭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优化调解机制,提升解纷效率,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图 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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