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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法官担任副校长,法律进校保平安

  发布时间:2010-05-11 16:56:15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贯彻落实永城市“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安全。5月10日上午,永城市法院召开“法律进校园”活动动员大会,会上,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对全院干警提出以下要求:

    一、包村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要主动承担起“弘扬法制精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神圣使命,协助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管理工作,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确保每月为所包学校上法制课不少于2课时,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包村法官要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根据治安形式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三、包村法官要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四、包村法官要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五、包村法官要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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