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少气盛怒火烧,游戏输赢动屠刀。
重伤他人法难逃,监护赔偿岂能跑?
坐牢偿债两不误,父母拒执铁窗熬。
冲动代价血泪浇,守法明理是正道。
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2023年1月,白某(15岁)在家中用手机玩游戏,邻居孙某(18岁)前来串门,经过白某身旁时揪了一下白某的耳朵,导致白某手滑,其游戏中的人物“死亡”。白某情绪瞬间失控,从身后杂物袋中抓起一把水果刀,径直走向孙某刺向其右胸。经司法鉴定,孙某心包破裂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白某依法提起公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孙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白某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承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但属于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时,法院综合考虑白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院认定白某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孙某遭受人身损害,依法应当赔偿孙某因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于白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依法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遂作出判决:被告人白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白某及其父母赔偿孙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9,323.31元。
2023年11月,因白某及其父母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曾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赔偿义务。然而,白某父母后续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白某父母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说法
未成年非“免罪金牌”,特定犯罪须担责: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类严重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白某年满15周岁,其故意伤害行为致人重伤,依法必须受到刑罚制裁。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虽规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体现教育挽救的方针,但这绝不意味着纵容或豁免其严重犯罪行为。其犯罪记录将伴随终身,对升学、就业等产生深远负面影响。
“坐牢”≠“免债”,民事责任必须履行:刑事责任(坐牢)与民事责任(赔偿)是两种独立的法律责任,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民事赔偿义务的免除。即使被告人正在服刑,其对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然需要赔偿。《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是法定的赔偿责任主体。白某被判刑入狱,但其赔偿孙某经济损失的责任并未消失,由其监护人(父母)代为承担。
监护责任重大,拒不执行后果严重: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不仅负有抚养、教育的职责,更要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白某父母作为赔偿义务人,在法院判决生效,甚至在达成执行和解后,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是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严厉制裁。这警示所有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任何试图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包括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拒执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供稿:蒯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