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民生、促发展、构和谐的审判服务职能作用,永城市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是抓学习教育不松懈。通过上廉政课、学理论、学业务等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干警从接听每一个电话、答复每一件咨询小事、调解好每一起纠纷做起,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苗头倾向的事和人,及早介入,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使问题及早解决。
二是抓案件监督不松懈。每月底对各业务庭已审(执)结的案件进行评查的同时,随机抽查部分案卷,主要查案件审判执行中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案件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中是否有徇私舞弊行为;办案人员有无违规收费和贪污、挪用以及不及时发放案件执行款等行为,以确保案件公正审判、及时执行。
三是抓庭审规范不松懈。由院监察室和政治处负责对开庭情况进行抽查,看法官包括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有无入庭不准时、着装不规范、庭审期间接听电话、抽烟及审判场所布置是否整齐规范等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追究。
四是抓警车管理不松懈。完善、修改了《永城市人民法院警车管理制度》,规定所有警车禁止停放在娱乐场所,每晚下班前必须停放入库,除特殊需要外,警车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双休日、节假日实行封存管理,公务用车须经院领导和纪检部门批准方可出行。对警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违规使用的,在全院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按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五是抓考勤考核不松懈。院领导和纪检部门坚持经常查岗制度,深入各庭室了解每名干警工作情况,禁止在上班时间聊天、串岗、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对违规及上下班迟到早退者由院纪检监察室予以通报。同时出台了《永城市人民法院纪律作风考勤制度》,有效地杜绝了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