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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法“枫”景丨巡回审判进乡村 田间地头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5-08-21 18:01:00


   近日,永城法院城镇法庭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两起土地纠纷案件,取得显著法律与社会效果。

案例一:重心下移,审判力量直达纠纷源头

胡某A诉胡某B排除妨害纠纷案,该案中,原、被告系兄弟,原告承包地东临被告。2016年,被告租赁原告该土地,年付500元。

2021年,原告返乡,被告继续耕种原告土地,把自己的土地交给原告耕种。

现,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土地并支付租金。

针对农村土地纠纷涉及的复杂历史背景、家族关系、乡规民约,以及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的特点,承办法官洪林杰深入纠纷,现场办案。这一做法既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免除奔波之苦,也让法官得以实地勘察、深入了解案情、倾听村民意见,不仅查清了土地租赁的历史情况,更直观感受到兄弟间的紧张关系,从而准确把握纠纷症结,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了基础。

经过洪林杰耐心调解,最终促成二人自愿解除土地互换协议、明确返还时限,成功化解了家庭矛盾。

案例二:就地解纷,多元联动实质化解矛盾

聂某A诉聂某B排除妨害纠纷案。案件中,原被告的土地相邻,原告诉称其土地面积为2.58亩,经其测量认为,被告侵占其1亩土地,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

在巡回审判前期工作中,法官紧扣 “就地化解矛盾” 核心,依托巡回审判优势,带领干警前往纠纷发生地,在村书记及刘河镇政府干部王福亚等人的见证下,分别对原被告土地进行测量,并制作土地勘验图。经测量,被告并未侵占原告土地。过程中,城镇法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联动多元解纷力量,用乡情、亲情、邻里情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原告自愿撤诉。

成效显著,助力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

巡回审判以 “方便当事人诉讼” 为重点,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将诉讼引导等环节前移,让村民在家门口感受司法温度与便捷。法官深入基层以案普法,引导依法解纷、规范土地流转,促进乡村和谐,既化解个案、维护权益,又实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基层稳定和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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