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严重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5月18日上午10时,永城法院院长江长涛在永城电视台发表题为“坚决维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电视讲话,
江院长表示,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侵害,我们深感震惊,对犯罪分子的残暴行为深恶痛绝,对此,我们人民法院一定要切实承担起打击犯罪、维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利的重大责任,积极开展“维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从五个方面为儿童妇女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特别是对发生在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及“稳、准、狠”的打击原则,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种犯罪行为,严惩各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宣判后的跟踪教育,落实回访帮教制度,配合监管机关改造青少年罪犯,着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集中排查案件,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排查,澄清底数,对排查的案件,按情况分类梳理,提出初步意见,登记造册。
三是提高审判效率,开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给予诉讼费的减、缓、免,及时提供法律帮助,确保此类案件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扶)养费、医疗费、教育费案件,简化诉讼程序,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大力倡导司法人文关怀,对涉及到生存权、健康权受影响的妇女、儿童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在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全方位调解的同时,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积极依靠妇联、团委、村委会、居委会及工会等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五是加强法律宣传。选择典型案件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公开开庭,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开设妇女、儿童专项法制讲座等活动,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江院长表示,我们一定要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活动,严密组织,精心操作,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发挥资源优势,调动各方力量,使儿童妇女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在法院得到较好落实,同时,扩大保护空间,全方位、多角度、大跨度的拓宽保护领域,使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得到最大化的能动发挥,确保永城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