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2010年以来,永城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刑事案件,有力打击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审判力量。组成了由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直接领导并参与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进一步健全并完善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合议庭。在刑事庭原有一个专门合议庭的基础上又在少年审判庭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合议庭,同时抽调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6名同志充实合议庭力量,专门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强迫、组织妇女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刑事案件,始终列为打击重点。特别是轮奸、故意伤害造严重后果以及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案件,坚持从重从快打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审理期限,保证办案效率。建立妇女儿童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严格审理期限。为提高办案速度,该院选派专人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负责快速审查立案,并在立案的当天将案件分配到承办人和专门合议庭,要求立案之日起二日内送达起诉书;坚持依法审判,巡回开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保护儿童、妇女的隐私。确保简易案件在十日内结案,普通案件在二十日内结案。
四是严把审理质量,提升综合效果。强化监督,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求承办法官审慎办理每一起案件,从政治上、法律上、社会上确保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的审理达到预期效果。严格遵守诉讼程序,把好审理程序关,依法保障妇女儿童作为被告人、被害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并保证得到充分行使。在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要严、当宽则宽”。对未成年人和妇女作为被告人的案件,在审理中体现人文精神,寓教于审,依法轻缓处罚。在注重打击的同时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刑罚标准,实事求是。不纠缠与定罪量刑无关的细枝末节。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坚决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形成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工作的合力。对重大案件、团伙案件、系列案件必要时要提前介入熟悉案情,为及时审结案件、保证案件质量奠定基础。
六是强化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对审理的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及时编辑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新颖性。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氛围,扩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动的声势和影响。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发动群众,在广播、电视等媒体发表公告,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过公开巡回审判达到震慑犯罪、树立形象、弘扬正气的效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由于目标明确,决心果敢,措施得力,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永城法院运用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据统计,自2010年至今,该院已受理并审结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27件,判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31人,有力打击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