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建设,男,1977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陈集镇豆油坊村陈庄东组081号。
执行依据:(2021)豫1481民初6997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执行标的:17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成晓光,男,1983年1月14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镇成楼村成楼组,身份证号码:41232********。
执行依据:(2024)豫1481民初13287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执行标的:25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成晓光线索使本院抓获成晓光并被本院确认者或提供财产线索使本案执行完毕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悬赏理由:被执行人成晓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184*****
联 系 人:颜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牛奎,男,1991年5月6日出生,汉族。
住所地: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魏阁行政村牛楼组。
执行依据:(2026)豫1481民初2780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执行标的:60215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高永昌,男,1970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高楼新村菊花委员会。
执行依据:(2021)豫1481民初4930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执行标的:16605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悬赏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承诺支付举报人赏金1000元;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刘红岗,男,1976年3月15日出生,汉族。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西城区农机公司仓库院里头1单元3楼西户。
执行依据:(2019)豫1481民初3762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执行标的:15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苏丰才,男,1971年7月13日出生,汉族。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马北村五组070号。
执行依据:(2018)豫1481民初3165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执行标的:12943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杨坤,男,1984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周庄村张庄组069号。
执行依据:(2019)豫1481民初9206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执行标的:12943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夏学伟,男,1964年8月16日出生,汉族。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酂城镇夏柏村西南组180号。
执行依据:(2021)豫1481民初6781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执行标的:275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