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永城法院当日受理并调结了一起因婆媳关系不和引起的离婚案件。妻子刘某要求与丈夫张某离婚,导火索竟是婆婆李某爱管闲事。婆婆太爱管他们小夫妻的事,致使张某听信母言将刘某暴打一顿,刘某一气之下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
原告刘某诉称,2008年9月经人介绍原告与被告张某相识恋爱,2009年7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为办准生证原告将家里的几百斤小麦卖掉,谁知竟被婆婆骂了一顿。被告张某听婆婆的话后把原告打了一顿,一气之下原告回娘家居住,后被告去接,回家后因言语不和,被告又把原告打了一顿,被告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故要求与被告离婚。
被告张某辩称,原、被告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与原告离婚。如果原告不离婚,被告保证以后改正自己的缺点,好好对待原告,不再听父母的话与原告生气.
在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辩观点及双方父母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矛盾的症结不是双方感情不和,而是婆媳关系紧张。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件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很大,而婆婆李某的态度对案件调解成功与否影响很大,法官便从李某开始做调解工作。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大了应该有他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向,子女孝顺老人好好安度自己的晚年即可,不要操太多子女的心。经过耐心劝说,李某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便向原告承诺以后不再多管他们夫妻俩的事,回家后就给他小两口分家分地。被告也向原告写下保证,保证以后好好对待原告,遇事夫妻俩多商量,不再搞大男子主义。原告破涕为笑,答应与被告和好,回去之后好好跟被告过日子,自己不对的地方也要改,以后也会多孝敬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