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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强化五个作用促使宣传信息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发布时间:2010-07-02 11:10:38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近日,永城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上半年宣传信息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予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认真剖析,对下半年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排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做了主题总结报告,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上半年,全院各单位积极拓宽宣传工作渠道,主动占领宣传工作主阵地,共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66篇,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发表56篇,省级媒体发表390篇,在河南法院网发表138篇,商丘法院网发表148篇,56篇国家级稿件中,既有被《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平面媒体采用的高质量报道,也有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级主流网络媒体转载的精深度稿件。被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转发工作信息33篇,其中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转发7篇,商丘政法委和商丘中院转发26篇,省法院转发的信息有两篇被张立勇院长亲自批示。

     第一、强化认识到位的基础作用。在年初工作布置大会上,院长江长涛就指出,宣传信息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真正落实到位,真抓实干的还不是大多数。这就说明认识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个高明的、具有较强的工作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的领导干部,必然会认识到宣传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必然会是一个敢于和善于抓新闻宣传工作的能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人民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评价和要求,法院必须把自己在各项工作中所坚持强调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通过媒体网络这些平台向社会上传达,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和时代精神,宣扬法院和法官,宣传法律和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营造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舆论环境,从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由于认识到位,为搞好宣传信息工作提供了不竭的精神动力。

     第二、强化领导重视的后盾作用。对宣传信息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确定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院长任组长,负总责,分工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研究制定了特殊政策。院长江长涛专门提出,所有文件、调研、简报,必须先由研究室信息人员阅读后再行传阅,以掌握上级党委和法院的相关政策和形势,从而能够抓住信息宣传的重点和要点,找准信息源。特别强调,所有研究会议落实情况、活动安排部署等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室信息人员必须列席,以更准确地掌握党组的工作思路,从而增强信息反馈的及时性、针对性。同时,给宣传信息工作专门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录像和照相设备,拨付专门工作经费。要求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带头写稿投稿,确保本口本单位任务指标完成。江长涛院长多次亲自过问信息宣传工作,立题目、出思路、严把关,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了宣传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前瞻性。副院长王光华、肖冰之带头亲自编写工作信息、案例分析,以实际行动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

     第三、强化思路策划的关键作用。思路决定出路。对于宣传信息工作来说,思路就是策划,思路就是谋篇布局。没有精心的策划,没有好的谋篇布局,充其量也只能是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为此,院长江长涛多次要求,宣传信息工作必须紧扣中心、提高质量、多出精品;要找对路子、与时俱进、力求特色;更要抓住重点、关注焦点、解决难点。不反对消息类的“豆腐块”,但是还必须进一步拓展宣传信息工作的高度、广度和深度,实现从单一的平面媒体的宣传模式向多元化的立体媒体的宣传模式转变;实现从小而多的单纯追求数量的宣传理念向大而精、以质量与影响力取胜的宣传理念转变。为此,制定了全院宣传信息任务指标量化分配表、领导分工责任表、计划进度表,每项活动的开展,每项工作的进行,以至于新特案件、疑难案件、热点焦点案件、社会和领导关注案件的审理,宣传信息工作都要先行一步,跟踪研判,总结报道,确实发挥宣传信息对工作的促进推动作用。

     第四、强化人才配备的前提作用。针对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除明确办公室、研究室工作人员作为专职宣传信息员外,另要求每个庭室必须明确一名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文字功底好的人员作为兼职信息员,从而使全院信息员达到近30人。同时,要求近年新招录人员要先从宣传信息干起,布置专门的写作任务,发挥人才作用;对重大宣传事项、重要信息的撰写,抽调精英人才组成专门的写作班子,进行集体研讨,集中创作。院长江长涛经常与信息人员谈话,要求他们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有特色、有价值的东西,从动态工作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性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性中提示必然性,不断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宣传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针对个别信息人员不熟知宣传信息报道规律性的现状,专门邀请市委信息科领导来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解决了一些认识、技术层面上的误区,提高了宣传稿件和信息的写作能力。

    第五、强化奖罚分明的动力作用。将宣传信息考核计入规范化管理制度,作为加减分项纳入绩效考核,在对任务指标进行量化的基础上,每周召开宣传信息工作讲评调度会,每月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特别是加大经济奖罚的力度,增强奖罚的而严肃性,规定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一篇奖励500元,中央级载体转发信息每篇奖励2000元,并对省市级媒体、载体发表的稿件和信息制定了详细的奖励数额,未完成指标任务的不予奖励,且对少完成的按奖励数额同等处罚。上半年,有十四个单位受到两万余元至一千余元不等数额的奖励,奖励总金额达十万余元,有十个单位和个人受到贰佰元至七千余元的不等处罚,处罚金额近四万元,体现了院党组抓宣传信息奖罚分明的决心和力度。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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