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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运用短信平台快捷传播法院工作信息

  发布时间:2010-07-05 17:41:39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手机短信传播快捷、覆盖面广、接收方便的特点,将法院工作情况制作成信息进行发送,及时向各方面报送法院工作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接收全面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动议的发起。年初,永城法院制定了宣传信息规划,要求建立立体化、多方位、全天候的宣传信息传播网络,在着力构建纸媒传播、声音传播、银屏传播、网络传播的基础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提出了建立短信传播的构想,以更加快捷和易于接收的方式,向外界传播法院各个方面的工作情况,使工作更加透明于社会,增大接收监督的界面,提升监督效能,动议提出后,分工两名党组成员具体负责策划和操作,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短信传播平台搭建成功,全面运行。

     二是内容的界定。通过多方研究论证,并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相关机关及社会有关人员意见,并经党组研究决定,将短信发送内容界定为:1、当月案件受理和审结的数量和质效情况;2、法院开展的主要活动及其成效;3、重大举措和安排;4、成功经验和做法;5、社会关注案件的处理情况;6、其他需要传播的事项。发送内容确定后,通知全院,要求各单位及时报送上述有关信息资料。

     三是范围的确定。江长涛院长提出,我们要发送的内容,都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相关机关和社会各界需要了解的法院工作情况,也是我们应当公布的,要尽可能的扩大涵盖面。在此思想指导下,把短信传播的范围确定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群工部主要领导,市政法口各单位、市直各局委,各乡镇主要领导,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院聘任的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使短信发送的范围基本容纳了社会的各类别、各层次,保证了短信被负面的广泛性。

     四是操作的方法。发送内容的组织和确定,要求各单位每周报送一次信息资料,特殊信息及时报送,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精心编排,做到精炼精致,明白易懂,主题突出,观点鲜活;发送内容确定后,由院长把关,签字发送。发送时间的确定,原则上每月发送一次,需要临时发送的,及时报院长批准,即时发送,确保短信传播的时效性。

     短信传播运行三个月来,共发送法院工作信息28条,收取信息人员3000余人次,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好评。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以前了解法院只是靠每年的人代会、政协会,了解的信息也很滞后,并不知道法院、法官平时都在做什么、怎么做的、做的怎样,现在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和随时了解法院的工作情况,由此知道,法院、法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是如此之大,工作是如此的艰苦,为此,要多理解、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与法院一道创建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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