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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身心健康状况堪忧

永城法院干警身心健康状况调查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0-07-09 10:20:56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最近,永城法院组织全院149名干警进行了常规体检和疾病调查,对在岗坚持工作的145名干警做了心理健康普查,从体检、调查、普查的情况看,干警身心健康状况堪忧,应当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干警身心健康指数,以适应愈来愈加繁重的审判和其他工作任务。

     一、 身体健康状况

     参加常规体检干警149人,各项指标检查均正常的30人,占总人数的20。13%,身体有各种问题的119人,占总人数的79。87%,患有或同时患有心脏病26人、高血压38人、高血糖20人,高血脂30人、脑血管疾病32人、脂肪肝16人、其他指标不正常的35人;在体检项目之外,我们又进行了体检外疾病调查,患有腰椎类疾病的56人、颈椎类疾病的68人、肩周类疾病的39人、胃病45人、其他类疾病的19人。整体衡量看,人员健康率不足15%。

     二、 心理健康状况

     一是压抑烦闷心理。由于职业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法院干警要承受比其他职业更为严格的要求和拘束,不论是在工作中,或是在现实生活中,职业形象不敢有所变异,而且事实上在工作事项之外的个人生活和交往中,社会、公民、朋友、家人,总是用职业化的要求来衡量干警,使得干警总是要神经高度紧张,不能有任何的懈怠,干警普遍感到个性情感压抑,内心异常烦闷。

二是焦虑浮躁心理。法院干警的工作就是处理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而且这些案件和矛盾都是非常对立的、棘手的,有的甚至是历经陈年的、激烈对抗的、经过其他化解渠道难以解决的,每个案件到手,都有背上沉重包袱的感觉,至于包袱如何卸掉、卸的好坏,致使有的法官长期夜不能寐,甚至为一个案件的解决而半夜醒来,缠绕着大脑的神经和思绪,长年累月、年复一年在这种氛围中,焦虑和浮躁接踵而来,挥之不去。

     三是恐惧烦恼心理。由于法院处理案件的历史性、尖锐性、对立性,当事人对执法的偏见性、挑剔性、功利性,法律的滞后性、程序性、救济性,等原因的交织,法官总是处在矛盾的漩涡中,不时的要受到不解、误解、曲解;诉讼的结果总是存在肯定和否定,总有输赢之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可能都得到全部支持,做到案案胜败皆服总是困难重重,即使处理的正确,也要受到败诉方的指责和挑剔,有的甚至是双方的要求均不能满足。在此情况下,一部分当事人,不能理性的对待,采取对法官人身攻击、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发泄怨愤、维持脸面;还有的总怕案件办不好受到党政纪的追究,甚至法律追究。造致干警始终难以脱离恐惧烦恼的精神状态。

     四是委屈无奈心理。法院干警工作非常辛苦,也异常枯燥,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多数干警,特别是一线法官,经常是发手续风里来雨里去,开庭和起草法律文书要成天甚至成夜的伏案工作,反作息工作、加班加点工作是家常便饭,即便如此,仍是被大量繁杂、艰辛的工作所困扰,多数干警对此心里不平衡,特别是得不到社会、当事人,甚至家人和领导的理解,有时还要受到指责、批评和非难。

     五是不平攀比心理。干警不但面临工作和社会的压力,还面临着家庭和生活的压力,有的职级待遇偏低,有的家庭生活困难,有的子女难以就业,这些现实的问题,都需要解决。有的干警在这些现实问题面前,横着比,感到吃亏,竖着比,还是感到不如意,心理总是不平衡。

     六是消极偏执心理。一些干警心态不健全,不能正确对待当事人、同事和领导,一切以自我为圆心,稍有不满,就牢骚满腹,甚至消极怠工,对工作得过且过;有的盲目的表现自我,不顾整体和大局利益,甚至是以牺牲整体和大局为代价;有的私欲严重,把职业和工作当做自留地,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败坏法院声誉。

     三、 成因来源

     一是工作任务重。从永城法院的情况看,每年要办理各类案件五千余起,一线法官人均百起,另外还要承担大量的其他任务,应付各类专项活动、检查、评比等事项,常常是顶着星星出门,迎着月亮回家,有的忙起来,甚至是十天半月不进家门。

     二是工作压力大。近年来,超常规的专项活动、检查、评比过多,往往是来的快、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难以应付;信访形势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信访事件,而且信访制度的局限性,往往使得法院无奈,干警背负沉重压力,甚至受伤害;来自当事人的压力较大,唯恐缠诉闹访,特别是干警在司法过程中,一些当事人为规避义务,当事人本人或其亲属以自伤自残,甚至是以死相威胁,给干警执法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压力;社会对法官的不了解不理解,有的道听途说无根据议论法院法官。

     三是安全保障差。在执法中,干警的人身安全系数较低,时常遭遇围攻,有的被无端指责、谩骂,对此缺乏救济措施;干警经常要走村串户的深入基层办案,室外、野外活动较多,交通工具陈旧落后,安全隐患较多,干警没有办理人身安全保险,一旦发生问题,后顾之忧较多。对法官过错的追究,没有制度作保障,缺乏程序限制。

     四是内部空间缺乏活力。制度层面,有的制度还不够科学,限制性制度较多,挥发性制度较少;监督层面,特别是监督渠道不理顺,程序不规范,存在乱监督,监督乱现象;评查层面,评查过多过滥,标准各行其道,冲突重叠较多,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待遇层面,升迁机会较少,社会地位低,职级递增缓慢,多数干警是科员职级到退休,待遇较低,付出与报酬反差较大。

     五是外部环境不理顺。没有充分发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渠道作用,对其他监督显得无奈,作为不大,应对不力;在协调政府支持、政协关心、相关部门配合上显得不够灵活缺乏生机与活力,没有把相互的互动作用发挥出来;在应对社会关注方面,缺乏主动性、预见性、趋利性,往往是被动挨打,打打动动;在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上,重视程度不高,沟通协调不够,思维陈旧,手段落后,信息化、现代化程度不高。

     六是思想政治工作不活。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如何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缺乏研究,没有新举措,缺少新内容,张力、引力、活力匮乏,特别是如何调动积极性,保护积极性,引导积极性没有新作为,在如何保障人身安全方面欠缺实质性动作,在弘扬法院文化,丰富法官精神文化生活上研究和探索不够。

     四、 建议与对策

     一是理顺人员编制。在现有法官生成困难的情况下,增加法官助理员额,明确法官助理职责,招聘司法辅助人员,为法官分流工作,减少压力。

     二是理顺工作内容。减少不必要的活动、检查和评比,使法官能够专心办案。

     三是理顺制度规范。对不必要的制度进行清理,为法官松绑。必须明确,绳子越多并不等于绑的越紧,绑的越紧并等于是好办法,要确实发挥制度规范工作、推动工作、调动积极性的作用。

     四是提高职级待遇。要从优待警,确实关心干警的生活和困难,建立与职务相脱离的职级待遇递升机制。

     五是建立法官休养制度。每年要安排法官不少于20天的休养时间,使法官有时间、有机会、有场所放松身心,能够休养生息,调节身心,调整自我。

     六是建立法官情感释放机制。多组织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增设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设施,使法官情感释放有时间、有场所、有载体;开展内部谈心活动,特别是领导,要多听意见和建议,让干警能够把想说的话说出来。

     七是建立心理矫正制度。要积极开展心理卫生教育,聘请心理专家做辅导讲座,定期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检查,必要时要进行SCL-90各因子分析。

     八是开展积极思想政治工作。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形势需要,根据干警阶段性、倾向性的思想特点开展特色教育,特别要在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金钱观上搞好教育,用健康的思想保障健康的心态,引导心理始终有正确的走向。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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