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维护儿童妇女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永城法院结合当地及本院的实际情况,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院党组就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儿童妇女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犯罪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探讨。并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妇女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优化审判力量。结合刑事审判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为提高打击效果,在健全领导组织的基础上,抽调优秀审判人员,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二、对专项活动涉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保证办案效率。为提高办案速度,该院成立专门合议庭负责快速审查立案,对涉及侵犯儿童妇女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在立案的当天将案件分配到专门合议庭,要求立案之日起一日内送达起诉书;坚持巡回开庭,确保简易案件在十日内结案,普通案件在二十日内结案。
三、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和审判监督。在从质量和效率上确保打击侵犯儿童妇女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犯罪专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的同时,严格遵循司法程序,把好审理案件的各道程序关口,依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合议庭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职能作用。
四、突出打击重点,确保专项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对拐卖妇女儿童、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轮奸、奸淫幼女、强奸学生等危害严重的侵犯儿童妇女身心健康案件,始终保持从严从快打击的高度态势。
五、搞好宣传动员,营造打击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发动群众,在广播、电视等媒体发表领导讲话,在城市和各乡镇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过公开巡回审判达到震慑犯罪、弘扬正气的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由于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打击侵犯儿童妇女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犯罪活动开展以来成效显著。据统计,自2010年4月至今该院已受理并审结侵犯儿童妇女身心健康犯罪案件13件,17名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