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案件的发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正如张立勇院长所讲,这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不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包括法院在内的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甚至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影响十分恶劣,危害十分严重。为深刻汲取这一案件的惨痛教训,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纠正执法问题 促进公正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笔者就当前形势下法官应具备什么样的基本素质,才算一名合格人民法官,才能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法官为人要“善”。所谓“善”,通俗地说,就是为人要善良,要讲良心。概括地讲,就是人格要高尚,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有公心和爱心,得有正义感。没有公心的人是不能当法官的;有良心是做人的底线,良心缺失的人无异于其他动物;有爱心才会有同情心,才能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才能保证这个法官工作中不出问题或者说主观上不出大的问题。没有公心和爱心,丧失正义感,人家掉到火坑里都不拉一把,“该出手时不出手”,漠视群众疾苦,这样的法官,你咋要求他做到“执法为民”?他不做有损法院形象的事才怪呢。
二、法官行为要“廉”。“廉”的反面是“贪”,“贪”的根源是“私”,“私”的结果是“软”,“软”的表现是见利忘义,即丧失原则性,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势必为他人所利用。法官是令人敬仰和羡慕的职业,其职业特点是居中裁判,不偏不倚,而要真正对得起这一神圣的职业,无愧于历史责任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就必须具备“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民族气节,视金钱如粪土的脱俗意识。生活上不攀不比的平和心态。俗话说,吃了别人的嘴短,拿了别人的手软,一个时刻想着得到别人好处,甚至连一顿饭、一包烟都看在眼里的贪私之人,你让他对别人的纠纷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可能吗?
三、法官业务要“精”。法官的职业特点与医生有些相近。疾病是多种多样的,发病的机理太多太多;纠纷的形式千差万别,而产生纠纷的原因更是难计其数。一个连测体温、量血压都不会的人,你让他穿着白大褂,给一个个患者看病,不但治不好,都有可能误人性命,多可怕呀!法官审判案件就象医生诊治疾病一样,既要查明案件事实,还要作出公正裁判,靠的是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没有“两把刷子”是不行的。有人说法官是人类社会的精英,这既是评价,更是期盼和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这里的所谓“精英”,不单指人格高尚,行为端庄,同时要求与时俱进,学识一流。一个法官,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错别字连篇,即便他有干好工作的愿望和初衷,但你让他悟出法理,准确理解立法本意,作出高质量的裁判文书,令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不可能做到的。
四、法官工作要“细”。这里的“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仔细,它更主要的内涵是指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即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笔者认为,法官应该“慎独”而不能“张扬”,法官应该远离浮躁而甘于清贫。法官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归纳推理,去伪存真,诉讼程序应该循规蹈矩,严丝合缝,任何时候都不能马马虎虎,“粗枝大叶”必定“漏洞百出”。我们不是常说要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吗,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要有慎之又慎的工作态度,如坐针毡的忧患意识,寝食难安的负责精神,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工作的“精细度”。赵作海案件,作案工具没有找到,尸源未查明,仅凭刑讯逼供得来的几份笔录,就判人家死缓,能说案件办得精细吗?
五、法官脾气要“犟”。这里的“犟”,绝不是指任性和固执,而是要求法官有原则性,要能经得起诱惑,顶得住压力,讲真理不讲面子,而这种力量来源于职业修养,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法官不是神仙,也是生活在社会中的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工作中肯定要面对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干扰,甚至是关系到自己命运和前途的诱惑和压力,这个时候是“顺从”还是“抗争”,就看你有没有“犟劲”了。赵作海案件,如果我们的政法干警尤其是办案法官有股子犟劲,坚持疑罪从无,这一历史性的冤案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六、法官性子要“蔫”。“蔫”是方言,词典上解释为性子慢,不爽利。笔者所谓性子“蔫”,决不是倡导法官故意回避矛盾,工作拖泥带水,而是认为我们的法官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切实转变并树立良好的审判作风。当事人起诉,法官要笑脸相迎,不能高高在上;当事人唠叨,法官要洗耳恭听,不能随意打断;当事人疑问,法官要耐心释明,不能不屑一顾;当事人指责,法官要心平气和,不能反唇相讥;当事人误解,法官要心如止水,不能暴跳如雷;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有人不断批评个别法官的“衙门作风”,而我们的法官也因一直困扰在信访压力之下而时常抱怨个别当事人难缠,这其实不是一对矛盾,而恰恰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或者说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现在的老百姓已不是旧社会愚昧无知的“草民”,人民法官亦不是封建时代的“官老爷”。因此,新时代的人民法官一定要彻底摒弃特权思想,放下架子,摆正位置,真正把当事人当亲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才能做到“案结事了”,信访压力才能减轻,人民法官的形象才能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