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9月27日,永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收割机收麦致使小麦产量减产产生的共同诉讼案件,有力的促进了当前农村的稳定与和谐。
今年的麦收季节,永城市王集乡李沟村的村民看着满地金黄黄的小麦,期盼着又一年的大丰收,他们与邻村的收割机机主乔德银商量好了价格,预付了收割费,便开始了收割。由于今年的夏收任务非常紧张,收割机机主乔德银便日夜加班进行收割,经过一夜的时间,李沟村的刘永东、刘成祥等11户的近百亩小麦收割完毕,但他们却发现收获的小麦不但没有增产,反而比去年的收成少了许多,他们满怀疑惑到处查看,终于发现了已收割的麦田里到处都是撒落的麦粒,原因找到了,纠纷也就产生了,他们经双方村组干部和司法所的调解,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刘永东、刘成祥等11户便将收割机机主乔德银告上了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首先告知刘永东、刘成祥等11户积极保全证据,不能因为纠纷影响秋种。其次安排刘永东、刘成祥等11户尽量能把撒落在麦田的小麦进行回收,以减少损失。再次承办法官及时与收割机机主乔德银见面,询问原因,乔德银告诉承办法官,今年由于自己时间紧,便雇了一个司机,由于司机没有仔细检查收割机的状况才出现了上述情况。承办法官根据上述情况,制定了调解方案。由于原、被告间的赔偿数额差别较大,承办法官便告知刘永东、刘成祥等11户,他们请求的赔偿数额必须有科学的依据,如果调解不成,就必须进行鉴定才能确定具体的损失数额。承办法官又积极做收割机机主乔德银的工作,告知他这样的结果也不是他想预见的,但事情已经出现了,总要寻求一个解决的办法。通过两个多月反复做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刘永东、刘成祥等11户当庭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