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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五个方面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效果

  发布时间:2010-09-29 08:30:58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市人民法院以“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全院近五年以来的全部已结案卷进行一次认真评查,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在评查主体方面,以本院评查问责办公室为评查机构,并从其他庭室抽调8名理论功底扎实、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差错认定,以保证评查结论的正确性。

     二是在评查方法方面,采用抽查的方法,对近五年以来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的全部已结案卷,随机调取30%以上进行评查,较之往年5%至10%的抽查比例,评查覆盖面广泛,效果上已接近全面评查。

      三是在评查程序方面,在任意调取卷宗的基础上,先自查,后互查,卷卷写出自查和互查报告,评查人须签名确认;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前听取其对评查结果的意见,以便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使差错案件的认定更科学、更民主,评查结果更有公信力。

     四是在评查标准方面,根据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制定严格细致的评查标准和规范;对于一些不宜认定为错案的情形,增设了明确、具体的免责性规定,避免责任扩大化,切实做到责罚明确,宽严适当。

     五是在评查结果方面,纳入全院岗位目标量化管理考评体系,与干警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同时建立了更为刚性的整改制度,注重整改功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问题,促进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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