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永城市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聘请并充分发挥“三员”作用,强化监督,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一是社会调查员。从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学校、律师事务所及当地驻军等单位和组织中,聘请50名熟悉青少年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学习、生活环境、社会关系、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为法院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判提供依据,提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质量,更好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是执行联络员。在全市732个村(居)民委员会中,各聘请1名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社会经验丰富、群众威望较高的人担任执行联络员,并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初步建立了执行联络员经费保障机制,形成了“村村都有联络员”的执行网络,充分利用和发挥他们知情、调解、督促、监督、宣传等协助执行作用,密切配合法院搞好执行工作,促进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有效化解了“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三是廉政监督。从全市不同领域、不同行业聘请100名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座谈会,通报法院廉政建设等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个案存在的公正廉洁问题,发挥他们来自各行各业的身份优势和环境优势,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自我加压,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公正廉洁执法,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