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能够看见的方式得到实现”。随着网络信息化在审判领域的运用,庭审网络直播已渐成趋势。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永城法院非常重视,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庭审网络直播打开了一扇司法透明的窗口,是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有力推手,既能增加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有利于法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和廉洁自律,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为扎实顺利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同志亲自任组长,一名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业务庭负责人为成员的庭审网络直播领导组。
二是明确责任,实现目标。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庭审网络直播今后将常态化,为顺利开展工作,办公室应做好内外协调沟通、网络技术保障等工作,确保庭审直播画面清楚,声音清晰。法警队应做好安全检查、庭审秩序维持,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各审判业务庭应与网络技术工作人员及时对接,加强联系,把需要庭审网络直播的案件逐一排期,确保10月底完成所有的庭审网络直播任务。
三是充分准备,确保效果。实行庭审网络直播,法官在法庭上的一言一行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这对法官的业务素质、庭审驾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我们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是刚起步,经验尚不足。要求法官庭审前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吃透案情,对庭审中可能发生的事情制定预案,想好对策。庭审人员务必着装整洁、举止文明、言谈得体。庭审过程中,不得吸烟、接打手机,擅离审判庭,全心身地投入庭审,以期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展示出人民法官的风采。
四是认真审查,避免风险。庭审网络直播是一把双刃剑,搞好了能够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否则,便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侵犯当事人的权利。为此,对拟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的案件要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对于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未成人犯罪等不适宜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不要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对不属于这些类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选择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社会教育意义或法律指导意义的案件进行直播。在进行直播前最好也要征求一下当事人的意见,看当事人是否愿意把自己的案件完全暴露在大众面前,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五是做好释明,认真总结。由于庭审网络直播是庭审直播的一种新形式,法官和当事人都是初次接触,一定要向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让他们解除思想顾虑,认真配合。同时,要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规范,既保障当事人权利,又保护个人隐私,以期达到庭审网络直播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