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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多措并举确保巡回审判中的人身安全

  发布时间:2010-10-25 08:44:17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巡回审判是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扬光大,对方便群众诉讼,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受群众欢迎。但是在巡回审判实践中,侵犯法官和当事人人身安全、扰乱庭审秩序、甚至冲击庭审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永城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巡回审判顺利开展,避免了此类事件发生 。

     一是制定可行的巡回审判制度。从巡回审判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加以规定,在一定条件、一定范围内适用巡回审判,对案情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有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般不适用巡回审判。二是加强巡回审判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回审判人员,加强法警配备,将年富力强、善于处置突发事件的中青年优秀干警充实到巡回审判队伍中去,同时,对巡回审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应付各种复杂事件的能力。三是建立专门的巡回审判点。在乡村学校等具有封闭可控制的场所设立审判点,为审判安全创造条件,四是争取基层组织和社会中坚力量支持。巡回审判法官加强与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居(村)委会等组织的联系,与当地人大代表、村干部、人民陪审员等有关人员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以预防和化解各种不可预知的不安全因素。五是制定安全预防预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安全事件做好应对措施,特别要细化庭前准备工作,选好庭审现场,配备安检设施,加强安检措施。六是把法制宣传作为必备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不失时机的宣传法律,发现违法苗头,随即针对宣传。七是加大制裁力度。一但有侮辱谩骂甚至殴打审判人员、证人、或对方当事人,扰乱庭审秩序、甚至冲击庭审现场的行为发生,依法及时惩罚。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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