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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发挥职能优势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0-10-26 17:28:22



     永城市人民法院以服务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为己任,以能动司法为原则,以优化永城计划生育管理和执法环境为目标,针对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情况、新动向,特别是一些计生行政相对管理人对计生工作人性化执法产生的错觉和误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问题,深调研、大宣传、细规范、强培训、建机制、稳执行,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切实支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使永城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

     一、深调研。计划生非诉案件执行是执行工作的主要内容,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前进和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不受瓶颈制约,支持计生行政机关工作,该院党组对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分工两名院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组织法官深入计生行政机关和乡镇、村庄走访、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论证,撰写了《计生工作分析报告》、《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成因和对策》等专题调研文章,制定出台了《执行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工作意见》、《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工作基本预案》等规范性文件。为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工作奠定了充分的理论和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大宣传。为使计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计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切实认识到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法律后果,理解、配合、支持计生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该院在与计生行政机关一道研究、策划有关工作的实行的前提下,积极作为,运用自身的法律优势,搞好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一是制作制作法律明白彩页宣传,在下乡调研和办案中进行散发,一年来,散发10000余张;二是制作宣传横幅宣传,在市区和乡镇主要街道,悬挂计生法律宣传横幅100余幅;三是出动宣传车宣传,灌制宣传录音,出动车辆播放宣传;四是随机宣传,在办案过程中,把办案变宣传,把办案过程变成宣传过程,把办案人员变成法律宣传员;五是运用各种媒体搞宣传,一年来,在各类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300余篇。通过上述宣传措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细规范。根据历年来办理计生非诉执行案件发现的问题,通过与计生行政机关沟通交流,与计生行政机关有关人员一道,对计生行政执法的一系列程序问题进行规范。一是调查规范,在调查取证阶段,要与当事人见面,要真制作问话调查笔录,证据要扎实,签字要规范。二是适用法律规范,填写具体法律法规要写全称,要引用到具体的章节条款,不遗漏,无差错。三是立案审批规范,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作分工,按照规定时限,逐级把关和审批。四是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要规范,从调查取证笔录、立案审批,处理决定、送达回证等文书进行规范。五是送达规范,送达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要严格遵照送达要求,特别是要两人送达,当事人签字,必要时采取公证送达。六是听证规范。从听证的组织和程序、操作上完善规范性文件,以便对大额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搞好行政听证。通过以上规范措施,大大提高了计生行政执法的质量、水平和效率,计生非诉案件申请执行率以每年20个百分点的比率连年下降。

     四是强培训。 为切实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素质、能力和水平,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行政行为更具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建设一支会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降低计生行政行为被诉率和申请执行率,该院在搞好一案代训、讲案释法等随即培训的基础上,于 9月7日,为永城市200余名计生干部作了主题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执法”专题讲座,讲座前,该院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了精心准备,采取座谈、走访、向计生干部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了解计生干部对计生法律法规和具体行政行为操作技术性需求,针对了解和发现的具体问题,组织课题组撰写了教案,讲座首先通报了法院开展计划生育非诉审查和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和在非诉审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对计生专业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详细讲解,结合大量生动案例,对计划生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重点分解解剖;特别对如何完善和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行政行为立案、结案审批手续,如何开展调查取证和送达等工作做了详细的讲解;结合审判实践,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较大和当事人情绪特别对立的个案,建议引入听证程序缓和计生部门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使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有足够的时间接受教育,转化思想,达到使其自愿接受征收或处罚的目的。讲座受到计生干部的热烈欢迎和好评,收到良好效果。

     五、建机制。行政执法和法院司法分属于不同的领域,但又密不可分,行政执法是法院司法的基础,法院司法是对行政执法的支持和监督,基于此考虑,该院一直在探索构建一种行政机关和法院可以互补、互享、互动的机制。一是信息采集机制,在各乡镇建立信息采集中心,在村居委会建立信息员,及时发现计生动向和被执行人有关信息情况。二是信息反馈机制,实行计生信息反馈例会制度,乡镇信息反馈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信息员例会,收集整理信息,市计生委每月召开一次个乡镇计生信息反馈主任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机收集信息,对重要的信息例会,法院可派员参加,计生委也可及时向法院通报,以便及时掌握信息,办好案件。三是信息显示机制,对计生违法案件,特别是计生行政机关拟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要逐级建立台账,列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特殊情况,特别是财产状况。四是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得高望重和知名人士为计生工作监督员,对计生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和法院的依法执行进行全方位监督。

     六、稳执行。法院审判和执行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计生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工作做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计生部门依法行政的开展,为搞好计生非诉执行工作,该院一是更新司法理念,坚持人文化司法,人性化执行,力求每一起案件都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美结合。二是严把立案审查关,对申请的每一起计生非诉执行案件,从违法事实、法律适应、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逐案审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瑕疵案件不予立案,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立案正确率百分之百。三是制定执行预案,根据院党组对计生非诉执行工作要做万无一失,执行率百分之百,执结率百分之九十八的要求,执行法官对执行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案情熟、情况清、预案实。四是德法并重,在实际执行中,做到德做先导,法做后盾,注重做好说理释法工作,对家庭确有实际困难,一时难以履行的,会同计生部门制定缓期缴纳计划,对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所谓名人富人和规避法律、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加大执行力度,在坚持慎用强制措施的前提下,对个别情节严重的采取必要的拘留措施,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改善了永城计生执法和执行环境,今年以来,该院立案执行的150多起案件,结案率高达90%以上,未采取一次司法拘留措施,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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