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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商丘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0-11-17 15:09:17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11月8日,商丘市政协主席吴宏蔚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86期《法院工作信息》上批示:“我看到你院工作信息永城市委市政府对永城市法院的通令嘉奖后非常高兴,很受启发。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工作大胆创新,围绕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为推动永城社会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希望永城市法院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同时,希望全市基层法院以永城市法院为榜样,牢记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的职责使命,依法维护群众利益,为商丘跨越式发展再创新辉煌。”11月10日,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也在该期《法院工作信息》上做出批示:“永城市对永城市人民法院通令嘉奖,是对永城市人民法院工作的鼓励和肯定。基层政法单位的工作若能如此得到党组织的鼓励,基层政法单位若能更多地如此获得党委的嘉奖,全市政法战线的工作将会创出全新局面。希望永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及全院干警再接再厉,以此为动力,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人民,公正司法,以赢得人民群众更加广泛的支持和拥护。”

     11月15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吴宏蔚主席和王建民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就如何贯彻落实商丘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了全面部署。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在传达两位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后表示,商丘市领导先后对永城市法院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商丘市领导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吴宏蔚主席和王建民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对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等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江长涛院长结合法院实际,要求每位干警切实做到:在思想上,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思想,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永远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在工作中,要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永城发展的大局筹划部署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整体效能。结合今年开展的“队伍建设年”和“审判质量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作风上,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守好司法公正底线。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群众满意”标准,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去办好每一起案件,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更加注重服务民生,真正把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最后,江长涛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审判事业绝对忠诚的态度,在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工作上始终尽责、作风上始终务实,真正把好政治方向、抓好执法为民、守好公正底线,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永城市实现率先发展、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最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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