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高度重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意识。永城市法院党组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同时成立以院长江长涛为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是筑牢安全保卫工作“防火墙”。争取市财政支持,投入100多万元,设立立案接待大厅与信访接待大厅,将办公区与立案、信访等外来人员密集区分离;在入口处安装X光机安检系统,对进入法院的各类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安装“门禁”系统,全院干警实行持卡带牌上岗;完善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对法院各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定期对囚车、羁押室、审判庭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加强警车管理,节假日及下班后,车辆必须集中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院长批准,不得动用。
三是完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制度》、《警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要求各部门及人民法庭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到对机关安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是加强值班巡逻。实行法警执班和巡逻相衔接的工作制度,针对重点部门,配备一至两名法警加强夜间巡逻,不定时对审判大楼各个楼层进行安全检查,对进入法院的来访人员和当事人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同时及时给予引导和帮助,切实保障办公安全。
截至目前,永城市法院没有发生一起危及法院办公和干警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