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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鹰不成改盗窃 新娘一夜变罪犯

  发布时间:2011-03-14 08:56:48


     现在广大农村结婚前有送彩礼的习俗,少则万儿八千,多则八九十来万。彩礼本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陋习,但在今天仍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也为一部分利用结婚为诱饵骗取钱财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3月9日永城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8月份,被告人王某与张某(另案处理)预谋后,张某将王某介绍给蒋某为妻,以骗取蒋某钱财。后因诈骗不成,被告人张某、王某又预谋想法弄钱。在8月25日蒋某与王某结婚当天夜里,王某趁蒋某睡着之机将结婚所收礼金7200余元盗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谋诈骗他人财物,在诈骗不能得手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王某能够积极退赃,且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可酌情可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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