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私自动用公车等现象,5月18日,永城市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院长江长涛就公车使用与管理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
一、成立公车使用与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公车进行监督管理,对公车使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公车使用的督查与惩处力度,对违规私用、乱用公车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心慈手软。
二、开展为期两个周的专项教育。全院干警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五除”专项活动,深刻查摆自身在公车使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18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5日至6月2日为整改落实阶段,每个人都要写出自查报告,切实克服特权思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车辆使用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永城市法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好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做到出车有登记、还车有记录,地点明确、费用清晰;工作日晚上、节假日公车一律封存,特殊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一律经值班院领导同意,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
四、加强驾驶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利用星期天,聘请交警部门人员对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对驾驶员进行思想教育培训,提高整体思想觉悟和素质,克服特权思想,强化自律、自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