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5月27日上午,永城法院大门口鞭炮齐鸣,当事人曹某某带着亲朋好友一起给永城法院的法官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官给了她们母女三人第二次生命。
曹某某和冯某某于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2年5月22日登记结婚,2003年4月12日生育长女,此时,双方夫妻感情很好,并在永城市酇城镇街上经营一家婚纱摄影店,但好景不长,冯某某与婚纱摄影店一服务员产生了婚外情,且被曹某某发现,冯某某痛心疾首并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以后断绝关系,好好过日子,双方暂时和好。2010年3月9日次女出生,自从次女出生后,曹某某就不见了冯某某的身影,母女三人的生活陷入拮据,寄宿亲戚家。2010年5月曹某某起诉与冯某某离婚,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分歧较大,曹某某又提供不出有力证据,在法庭的劝说下撤回起诉。2011年3月21日冯某某起诉与曹某某离婚,曹某某的委屈与愤怒无处发泄,便都撒在了承办法官的身上,对法官有着强烈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没有因曹某某的抵触情绪而放弃调解,多次因势利导,就案说法,为曹某某联系法律援助,为其积极搜集有关证据,经过多次背靠背的耐心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离婚;婚生两个女儿由曹某某抚养,冯某某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6万元,并履行到位。终使一个充满火药味、矛盾一触即发的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