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六月十三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全体干警在主管院长辛贺及执行局长聂平的带领下前往薛湖镇小金顶村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王某家的小麦四亩予以强行收割,并在当地干部及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当场变卖,及时将执行款交给申请执行人李某。
为此次强行收割小麦,执行局长聂平先后两次到被执行人家做思想工作,希望被执行人能自动履行义务,以免激化矛盾,然被执行人拒不同意。为了推进“反规避执行”深入开展,震慑拒不执行的行为,该院执行局才组织此次强制收割小麦行动。使当地群众受到很大教育,真正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