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一些邪教组织频频出现,坑害群众、摧残生灵、危及社会。2011年10月8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陈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
该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于2009年加入邪教组织“实际神”以来,积极参加邪教组织的聚会活动,发展邪教成员,为该邪教组织保管,储存,藏匿“实际神”内容的书籍831本、光盘893张、手抄本3个,其行为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该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组织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