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了更加正确把握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2011年10月17日,永城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关于如何进一步贯彻“司法为民”主题座谈会,江长涛院长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该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全部参加了会议。
江长涛院长指出,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切更加强烈。因此,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做好能动司法工作,不仅要从广度上而且还要从深度上延伸审判职能、更新法律知识以及转变审判思路,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好群众工作,更好的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精神。为此,他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程序,健全执行机制。建立多元化案件执行机制,加强与检察、公安、工商、银行、房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制裁力度,共同协助配合,确保执行到位。
二是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江院长表示,法院的工作务必融入社会的发展变化,必须要对人民群众的生存状态予以理解,必须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组织干警深入学校、乡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倾听群众的意见,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促进调解,加大调解力度。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司法公正的角度高度重视,把促进工作融入到我院工作的大局中去考量,去落实,尽全力促成调解。
四是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理解信任。要通过强化公开审判,拓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过问卷调查,“大走访”等方式方法征求意见,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批评和意见,认真研究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建议,并扎扎实实地消化吸收和改进,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江长涛院长强调,“司法为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不是昙花一现,我们要长期坚持并努力践行,让“司法为民”之花永远绽放。
接着,各庭室负责人分别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阐述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在会议上向院党组保证了贯彻执行的决心。此次座谈会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