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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玩闹本是平常事 家长出手被判互赔偿

  发布时间:2011-10-31 09:18:06


     为了不懂事孩童之间的那点小事,双方家长竟大打出手,最终被法院判决互相赔偿。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赵某赔偿尹某医疗费4989.65元、护理费495元、误工费49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30元、鉴定费400元,合计6709.65元;尹某赔偿赵某医疗费1345.78元、护理费240元、误工费2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0元、交通费450元,合计2435.78元。

     2011年3月19日18时许,原被告两家的孩子在玩耍中发生打闹,尹某到现场后,对赵某的孩子辱骂不止,并把孩子吓得大哭,而在赵某前去劝止的过程中两人发生纠纷,赵某依仗户大人多殴打尹某致轻微伤,尹某手持木棍殴打赵某至多处软组织损伤。

    该院认为,尹某、赵某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相互殴打,二人的行为均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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