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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盗抢案件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2009-09-08 18:36:28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在2009年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永城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巡回公开审理盗抢案件。年初至今该院巡回公开审判13次,判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14人。有力打击了“两抢一盗”犯罪分子,保证了打击效果,教育了广大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一是坚决保障巡回审判所需人员和经费。保证巡回审判所需要的人员力量,实行经费单列。主管院长、庭长、审判人员、协调人员、法警等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盗抢案件巡回审判能够拉的动、展的开、庭审好。

       二是坚决保证质量无问题。为确保案件质量,对纳入巡回审判范围的“两抢一盗”案件,均抽调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高的同志严格阅卷并组织开庭,确保在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上不出问题,保证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避免负面效果。

       三、严格保障巡回审判庭审安全。列入巡回审判范围的“两抢一盗”案件,被告人基本上均被羁押在看守所内,巡回审判时要将被告人提出来在案发地或选定的地点开庭,离开了固定的相对安全的审判庭,因此保障庭审安全就成了安全保障的重中之重。为此,每一次巡回审判时,主管院长、刑事庭、法警大队都和当地乡、村、公安派出所及时联系,根据庭审需要,确定保卫重点。保障了巡回审判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巡回审判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效果。巡回审判的目的是有效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教育群众,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因此让群众参与到巡回审判中来才能达到目的。为此,法院和乡、村紧密结合,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大力宣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观摩、旁听,保障了宣传效果。据统计,2009年以来已有20000余名群众参加了巡回庭审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俞骅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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