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见院长,今天非得讨个说法,你们法院一定要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就要一直闹下去,一直闹到上面!”
11月14日,永城市人民法院的信访接待大厅接待了一位情绪激动的老人,接待人员及时将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了解了情况之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从百忙中抽出时间亲自接访,最终在江院长和执行局聂平局长的共同努力之下,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心结。
在圆桌调解室,江院长亲切的接待了当事人,看到老人的情绪很差,江院长首先温言相劝,热情地让座倒水,耐心地听老人陈述,让他把怨气发泄出来。见院长的态度如此诚恳,老人的情绪也稳定了下来。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2月份,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孙某(即事故当中的受害人)请求法院判令张X、钱X、张XX、刘X四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5万元(后追加至704108.87元),永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述裁定,提出再审申请,永城市人民法院再审并作出判决,判处四被告赔偿原告孙某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654108.87元。四被告不服一审判决,遂向商丘中院提出二审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受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四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438108.87元。
“我就不明白,俺老伴都伤成那样了,法院为啥这样判?是不是觉得俺们是农村人就欺负俺们啊!”听完老人的讲述之后,江院长当即作出了判断:赵x老人之所以来法院信访,只是因为对法院判处的赔偿款数不满意,认为法院判的不公平,自己吃了亏,但是最终目的还是希望法院能够针对终审判决的内容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考虑到这江院长心里便有了底,他随即调出了那起纠纷的案件卷宗,仔细查看了事件的详细过程,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文向老人作了详细的解释。看到老人若有所悟的样子,江院长紧接着对老人说:“老人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可以超越法律之上,法院作出的任何判决都有法律依据,不会随随便便作出判决的。”经过江院长耐心的解释和疏导,赵x老人的心态终于平和了下来。之后,江院长又向老人讲了采取过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必然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们要相信和依靠法律解决问题,而不应靠闹事作出于己于人于社会都不利的事来。通过江院长和接待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赵x老人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临走时老人紧紧的握着江院长的手激动的说道:“都说人民法官为人民,俺今天终于亲身感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