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是现在新兴的一种恋爱方式,但容易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刘某诈骗纠纷一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份,被害人张女士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了被告人刘某,通过网上聊天,张女士发现自己与这位顾先生有很多共同点,由此好感大增,几次交谈之后便相互留了电话号码。随着逐步深入的接触,刘某的谈吐、风度逐渐吸引了张女士。2011年4月,刘某告诉张女士自己准备在连云港买套房子做婚房,但由于做生意占用资金,手头有点紧,希望张女士出资3万元,资金周转过来后即偿还,张女士认为两人已谈婚论嫁,出资3万元也属正常,便通过银行汇到刘某账户3万元。后刘某又以各种名义让张女士汇款,张女士心生怀疑,打电话要去连云港找刘某,后刘某便没有了音讯,张女士感觉能遭遇了诈骗,便报了警。
该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