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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抓好“五风建设” 强力助推“五除”活动向纵深开展

  发布时间:2011-11-30 09:23:03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市法院在“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中,深挖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的思想根源,以加强干警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为抓手,强力助推“五除”专项活动向纵深开展。

     一是强化思想作风建设。通过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对干警的权力观教育,使干警深刻领悟到“为谁执法、该怎样执法”等重大问题,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组织观看廉政电视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抓好日常教育、常规教育,增强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拒腐防变、廉洁司法意识。

    二是强化学习作风建设。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必须自加压力,带头学习,努力形成勤奋学习、刻苦学习和主动学习的习惯;定期组织本院业务能手和骨干,结合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业务研讨;对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一定的补助,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每人3000元的奖励,以此鼓励全院没有取得司法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干警报名参加考试,以考试为动力提高学习自觉性;积极组织各项岗位比赛,如书记员庭审记录比赛,审判员庭审能力考核,诉讼文书制作比赛等,通过开展岗位比赛活动,增强干警学习业务的压力和动力。

    三是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财务、用车、接待、考勤等机关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问责追究制、廉政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挂牌上岗等制度。加强作风监督评议制度建设。将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院长、副院长、中层负责人、普通干警层层签订无违法违纪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监督衔接。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督,强化巡视巡查和明察暗访,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切实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两道防线,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纪律处分办法,努力把法院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减少到最低。            

    四是强化领导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廉政责任制,实行党组统一领导,纪检负责并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查究落实到位,检查监督到位、社会监督到位,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求所有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每年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撰写一定数量调研,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建立网上意见箱,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班子每半年谈心一次,每年要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把廉政建设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是强化生活作风建设。“生活作风无小事、一言一行要谨慎”,要求所有干警不仅要注意八小时工作日内的形象,还要注意八小时工作外的形象;组成纪检、政治处、监察室联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突击等形式,到消费、娱乐场所等处进行巡回督查;设立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及时通报纠正和批评某些干警的不检点行为,对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以院长名义寄给干警家属一封倡廉信,倡导干警家属当好贤内助、共同建好家庭,为亲人分忧,支持亲人的工作;加大对干警生活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依照规定严惩在工作上或在生活上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纪给予严格追究。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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