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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项措施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1-11-30 09:24:19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扎实有效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永城市法院根据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切实改善民生。

    一是快立快审,限期结案。为缩短审理周期,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农民工早日拿到拖欠工资,永城市法院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及时排期。同时严格审限管理,指定审理期限,要求承办人在立案后15日内审结。

    二是逐案排查梳理,建立台账。为有序推进该项工作,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逐案排查,摸清底数,查清情况,分析拖欠原因,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列明案件名称、涉案人数、涉案金额、案件所处阶段等信息,因案制宜,因案施策,确保案件及时办结。

    三是注重调解,加强沟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在执行过程中,首先向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教育其自觉主动给付农民工工资,或尽力促使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使农民工足额、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四是加大惩戒力度,强制履行。对于有财产的被执行人,在向其做思想工作后,仍不履行的,加大对其个人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力度;对于隐匿财产、又不能查询其存款或长期在外躲债不回的,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使其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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