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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高度重视妇女维权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1-11-30 15:16:26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市人民法院高度一直以来重视妇女维权工作,依法及时调解、审理各类涉及妇女当事人的案件,最大程度的保障她们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以来,该院审结各类妇女维权案件89件,其中调解结案87件,调解率达97.8%;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3万余元。

   一是加强认识 提升执法水平。院党组在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来。从维护社会安定和家庭和睦,落实党和国家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措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角度出发,提高对维权重要性的认识,掌握维权知识和技巧,增强审判业务素质,提高维权审判工作的质量。

  二是增强力量 畅通维权通道。对涉及儿童妇女的案件,在组成合议庭时注意挑选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并注重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在参与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作用,选任一些高素质的妇联、工会等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在审判的全过程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等工作,增加维权透明度,增强审判工作的亲和力。

  三是怜贫惜苦 提供急需援助。对经济困难的女当事人,积极联系民政部门、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和妇联等组织,帮助困难妇女申请发放救助金,对于符合减、免、缓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予以审批办理;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依法为她们指定辩护律师并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最大限度的满足她们的需求。

   四是形式多样 优化维权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各乡(镇)妇联、司法所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单、开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大力营造氛围。与妇联、学校、家庭联动,对家庭婚姻纠纷及妇女涉案人员进行跟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及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优化妇女维权的社会环境。

  五是普及法律 做好“延伸服务”。设立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及时提供的法律咨询;深入厂矿企业、机关、农村,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并与辖区妇联组织一起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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