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高院关于“发挥法院优势,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示精神,永城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迅速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为组长的领导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走访服务企业。对辖区内的民营企业、有在建重点项目的企业进行调查走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职工就业等情况,尽力帮助其解决主要困难和问题,同时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回应诉求,排查化解矛盾,努力为企业发展和稳定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是开辟涉企案件审理绿色通道。针对涉及企业诉讼民商事案件,实施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及时化解经营纠纷,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诉累,为企业复苏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
三是继续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和创新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为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