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永城市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解决涉企纠纷,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了解司法需求,对症下药做良医。组织法官深入企业调研,发放《企业司法需求调查问卷》,组织高管人员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中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为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组织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为企业送法上门,为企业职工上法制课。
二是关注各方利益,扶持引导和为贵。处理企业间欠款纠纷案件时,综合考量各种诉求和主张的正当性、合法性、合理性,对确有困难的主诉或被诉一方,综合考虑其履行能力和企业发展状况,特别是对有发展潜力但暂时困难的企业,本着“扶持、引导”的原则,采用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不影响任何一方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履行,达到综合利益考量,强弱相扶的效果。
三是建立快速通道,集中力量解困扰。要对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而引发的案件,建立案件统筹协调机制,开通从立案到执行的“快速通道”。对突发性、群体性重大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从有利于案件处理、有利于企业资产保护和相关人员权益维护的角度,对涉及同一企业的系列案件实行集中管理、专人审理、统一执行。
四是延伸保障职能,长效机制是关键。建立法院与辖区企业之间的联系机制,采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挂钩企业的方式搞好服务。实行法官进企业、审务进企业,开展定时联络,定点联系,定期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经营,实现科学管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