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近年来,永城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大局,健全服务网络,降低服务门槛,始终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履行职责、强化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审判工作中,采取为残疾人开辟立案便捷通道、设立诉讼无障碍通道、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切实维护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置残疾人立案专用绿色通道。配有专人进行诉讼引导,方便残障人士咨询案件情况;在立案环节,对残疾人采取减、缓、免交诉讼费,对严重残疾者,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做到快捷立案,方便诉讼。
二是在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安检门等处设立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审判庭,为残疾人在信访、立案、开庭等过程中提供便利。
三是通过采取巡回法庭、上门办案、就地开庭等方式,丰富涉残案件审理形式,简洁、高效审理涉及残疾人案件。
四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残疾人轻微的刑事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作出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分处理。
五是加大惩处力度,从快、从重、从严办理侵害残疾人权益案件。对于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各种刑事犯罪行为,特别是侵害残疾人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侵害残疾人群体利益的案件,加大打击力度,最大限度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利益。
六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残疾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执行费减、缓、免制度,最大限度的减轻残疾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七是抓宣传促普法,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每年在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中,积极与县残联结合,通过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和报送信息等手段多方宣传维权工作,造声势、营氛围,扩大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认知度,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
八是积极与残联、民政、劳保等部门沟通合作,建立联动机制,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残疾人解决问题、化解纠纷。